贵州财经大学 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明无一毫之蔽,清无一点之污。”取之于"清明”之意的《名公书判清明集》是南宋年间的判牍集论。其记录着诸多民间实判案例以及蕴含着基层司法官员的裁判智慧。该书似一幅沉淀的社会画卷,映射出了南宋女性财产权的社会景观。南宋女性拥有继承权、立继权,在室女继承权和归宗女继承权存在着差异,女性立继权呈现出宗法伦理的特点,女性的立继权依附于男性立继权,多存在“夫亡妻在”的情形。尽管南宋“男尊女卑”的理学观念为主导,但在判词中仍可看到对女性的保护。涉及女性实判中的判官裁判理路体现出了“情理法”精神以及对南宋女性财产权法律保护缺陷。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中心,考究女性享有的权益、女性的法律困境和困住女性的桎梏原因,以史为鉴。批判性继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司法智慧,可更好地回应当下女性困境之问。
关键词:女性财产权;名公书判清明集;立继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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