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关于实际施工人能否对工程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各地法律法规与司法裁决存在差异,且分析角度各异。为解决这一争议,关键在于深入理解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优先受偿权的本质及其制度框架。实际施工人涵盖因违法转包、分包及资质借用而签订无效合同的承建者。其身份的判定应综合合同内容、物理表现及独立性等因素,同时需明确区分实际施工人与其他相关主体。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已崛起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领军国家。与此同时,在法制建设层面,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健前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然而,随着我国基建行业的迅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复杂性日益加剧,围绕“实际施工人”的法律界定问题也逐渐浮现,引发了一系列讨论与争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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